若拍卖标的未能成交,委托人应按照拍卖规则第29条的规定取回拍卖标的,并按委托拍卖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未拍出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如买受人已按本规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应自拍卖成交日起三十五天后以人民币的货币形式将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银行收取之汇款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如拍卖标的未能成交,委托人应自收到本公司领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回该拍卖标的,并向本公司支付未拍出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委托人自行负担包装及搬运等费用。若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七日内,委托人仍未取走拍卖标的的,委托人应自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第八日起每日按本规则第二条第款的规定向本公司支付保管费用。
1 如果是选择拍卖和展览的话是有前期的成本费用。公司不是慈善机构,不可能连成本费用都由公司来帮你出,毕竟藏品卖了之后你自己利益是最大的
该公司是否有没有前期费用呢?
答:没有!但是……请往下看
如果合作有哪些费用?
答:未成交后会有相应的费用,可以查看以下卖家规则。
若拍卖标的成交,本公司按拍卖规则第23条、第24条的规定支付实际出售收益。若拍卖标的未能成交,委托人应按照拍卖规则第29条的规定取回拍卖标的,并按委托拍卖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未拍出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接下来小编为您解读以下这拍卖规则的第23/24/29条相应规则
第二十三条 出售收益支付
如买受人已按本规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应自拍卖成交日起三十五天后以人民币的货币形式将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银行收取之汇款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 延迟付款
如本规则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付款期限届满,本公司仍未收到买受人的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将在实际收到买受人支付的全部购买价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但该时限亦应在拍卖成交日起三十五天后)将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
这两条无任何可以解答,很清楚就是卖出去了相应的支付费用,那么第29条到底是什么呢……
重点来了!请注意啦
第二十九条 拍卖标的未能成交
如拍卖标的未能成交,委托人应自收到本公司领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回该拍卖标的,并向本公司支付未拍出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委托人自行负担包装及搬运等费用。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委托人领取该拍卖标的之日解除。若在上述期限,委托人未取走拍卖标的的,则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即告解除,但本规则仍对本公司与委托人继续有效。若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七日内,委托人仍未取走拍卖标的的,委托人应自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第八日起每日按本规则第二条第(十五)款的规定向本公司支付保管费用。若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九十日内,委托人仍未取回拍卖标的的,本公司有权按本规则第三十条的规定执行。
这里跟各位藏家说下未成交的藏品要支付哪些费用1包装费2搬运费3保管费4保险费5公证费等相关所有费用。(这些费用要是合在一起哪个百姓藏家受得了)
为什么有的公司会收鉴定费,出关费,备案费等。
答:那么小编说一下某德公司在哪里拍卖知道吗?一般是北京的四季酒店,所以不用海外拍卖,自然没有出关费和备案费,鉴定费也是要根据各大拍卖公司的收费标准来进行衡量,有的没有费用有的需要支付鉴定费用。
那到底有前期费用的公司到底正不正规?
答:正规的公司不是由我们来说,而是看这家公司是否具有拍卖资质,在企业注册是否正规,是否符合《拍卖法》。如果都正规那么就看能否接受相应费用,合适就参加。
免费拍卖的公司有吗?
答:电话里那些免费的和私下交易的,小编劝奉一句别再被贪欲所左右,这样只会继续被骗,因为据小编了解大部分藏家被骗之前都是业务员声明来我公司没有费用,结果才会被骗。
众所都知拍卖需要先加前期运作费用,但是大家都把拍卖的好处给忘了。现在拍卖市场还是很火爆的,有很多卖家因此一夜爆富。客户前期考虑的是我卖藏品还要交费用,不可能。那我就不卖了,但是客户没有想到拍卖是可以把藏品拍掉,还可以高出藏品本身的价格几倍或者几十倍。这样就有很多客户去尝试拍卖。拍卖藏品也不是怎么容易的需要一系列的手续和流程,操作周期比较长。
但是小编也要温声提示大家:
要谨防上当受骗,建议找和市政府大力支持的单位;或者是成立已久的老品牌公司,切勿与刚成立不久的公司合作。
© 上海鑫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备案号:沪ICP备17051098号-4 网站地图 推荐专题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免费电话:400-018-0990 徐经理